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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投集团聘请法律顾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2 08:54:43

为建立健全保定交投集团法律顾问体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我集团外聘律师事务所为我集团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在保定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律所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近三年内未被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为准。

(三)需组成律师团队,具有受聘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经验和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二、服务内容

(一)解答甲方提出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二)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

(三)在甲方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受甲方邀请,参与甲方的业务谈判;

(五)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六)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七)为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八)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九)为甲方催收应收账款,应甲方要求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催告函;

(十)协助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并出具书面经营性风险提示及法律意见;

(十一)协助甲方对职工进行法制培训;

(十二)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加强经营管理中商务谈判等法律风险控制;

(十三)对甲方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提出法律意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方式

(一)现场服务。根据要求,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谈判、委托代理诉讼、复议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根据要求,对委托办理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四、服务时间

交投集团与拟聘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五、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费用由双方在签署法律顾问合同中约定。

六、参与比选响应的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材料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资格审查资料。

3、律所简介及团队整体素质。

4、相关业绩。

注:有效业绩应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

5、整体服务计划与服务方案。

6、拟投入服务团队情况。

7、应急预案。

8、服务承诺。

七、聘请程序

(一)报名

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3522-5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525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将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两份。通过递交或邮寄方式至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799号中关村创新中心A1509室。联系人:王杨思凡,联系电话:0312-3014010,邮编:071000,无论是否聘任,所交资料不再退还。

(二)比选

保定交投集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比选,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选聘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等因素,择优予以确定。

(三)公示

保定交投集团将通过集团门户网站,将拟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集团与最后确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保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799号中关村创新中心A1509

联系人:王杨思凡

  话:301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