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服务招标文件澄清、更正
发布时间:2021-10-09 16:56:35
1、由于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内容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新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为准。
2、本项目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还应具备: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更正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还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10月20日9时30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 10月26日9时30分。
4、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9 月30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现变更为2021年 9 月30日至 2021 年 10 月 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
其他内容不变。
2021年10月9日